優惠方案1
優惠身分 |
優惠辦法 |
說 明 |
舊生續報113暑秋同一課程 |
該課程學分費85折 |
優惠至8月10日(六)止 |
本校舊生 |
學分費9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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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 |
學分費6折 |
有效期間內區公所證明,中低收入戶不適用 |
身心障礙人士 |
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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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 |
學分費8折 |
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|
外籍人士 |
持有外國護照或合法入台簽證者(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即視為本國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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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歲以上 |
學分費
6折 |
民國38年(含)以前出生 |
65歲以上 |
學分費
8折 |
民國48年(含)以前出生 |
本校志工、提供上課場地之單位教職員、志工、幹部等 |
學分費8折 |
教職員請出示該校教師證、職員證等。志工、幹部請出示有效證明文件。 |
113春季學期班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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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惠方案2
優惠身分 |
優惠辦法 |
說 明 |
舊生推薦新生報名 |
每推薦一位新生,報名下學期課程時可抵學分費100元,以此類推。 |
1.新生須於10月17日前完成繳費,且未退費。 2.限抵扣114年春季課程學分費 3.限推薦人本人使用,無法轉讓。 |
※「新生」係指首次在鎮港園社大報名之學員。 ※ 抵用額度僅能轉換選修之其他課程,若辦理退課,恕不折現。 |
收費辦法
1. 新生報名費:100元,首次報名收取。
2. 報名手續費:100元,每學期收取一次。
3. 學分費:每1學分1,000元、2學分2,000元,以此類推。
4. 保證金:註明收取保證金之課程,一律收取1,000元整。保證金退還詳見退費辦法。
其他費用:部分課程場地費、材料費、講義費等,開課後由班級統一收取。
5. 旁聽(限未額滿課程):
(1)保證金及12週以內課程:經講師同意,第一週可免費旁聽。
(2)18週課程:經講師同意,前兩週可免費旁聽。
(3)為保障已繳費學員之權益,於非免費旁聽期間欲旁聽課程,經該課程講師同意後,另收旁聽費200元,僅限1次。
退費辦法
1. 因個人因素退選,新生報名費及報名手續費不予退還。因未達開課人數標準或經授課講師決定停開之課程,全額退還繳納費用。
2. 保證金課程,學期結束後核算出席時數超過五分之四、繳交作品或心得及成績通過者,得予退還保證金。請學員於次學期結束前攜帶收據辦理,逾期視同放棄。
3. 學分費退費辦法如下表。經向本校申請退選後,請於下列規定期限內至本校辦理退費。
學分費 |
第一週 上課前) |
第二週 (至第三堂 上課前) |
第三週 (至第四堂 上課前) |
第四週 (至第五堂 上課前) |
第五週起 |
保證金課程 |
全退 |
不退費 |
不退費 |
不退費 |
不退費 |
12週以內 |
全退 |
退五成 |
不退費 |
不退費 |
不退費 |
18週 |
全退 |
全退 |
退七成 |
退五成 |
不退費 |